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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假冒打击工作,形成社会面有力震慑,11月25日上午,临安区市场监管局邀请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注册商标侵权案件罚没物资销毁行动,对一批侵权假冒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置。

自今年10月1日起,临安区人民法院取得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这为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年,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商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商行经营场所内摆放有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系列白酒。经商标权利人鉴定,该商行所售白酒为侵权商品,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依法对该商行处罚款四万余元并没收涉案白酒。随后,被侵害商标权的酒业公司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该商行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侵权商品,看似 “低价实惠”,实则暗藏隐患——质量问题,可能威胁消费者人身健康;以不正当低价抢占市场,让坚守品质、投入创新的正品经营者受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更是商品核心竞争力的灵魂所在。执法部门利剑出鞘、严打侵权,既是为创新者撑腰、为品牌护航,更是守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经营者卖得安心!
临安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商家:诚信是经营之本,合法是长远之道!严格把控进货源头,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既是守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护身符”,更是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责任担当,唯有合规经营,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