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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麻花是重庆市知名的特色传统小吃,但在重庆磁器口古镇,卖麻花的有30多家,其中12家都叫陈麻花。
2017年,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陈麻花”商标。并开始用此商标维权,保护自己的品牌。这一路维权却并不顺畅。
先是销售麻花的5家商户对“陈麻花”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该商标无效。
接着陈麻花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后被驳回。
接着陈麻花公司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无效裁定,维持了“陈麻花”商标。
最后,5家商户也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最高法再审指出有证据证明,在2001年以后,在重庆市磁器口地区有多家麻花经营者以包含“陈”和“麻花”的字号开展经营,直至该商标申请时,在重庆磁器口有多家麻花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的麻花商品上突出使用“陈麻花”标志。
因此,“陈麻花”已不能区别具体的麻花商品的生产、经营者,从而发挥商标应有的识别功能,故根据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虽然陈麻花自创办起已经获得了多项殊荣,然而由于商标保护意识匮乏,没有及时对品牌、商标等做好规划和布局,丧失了品牌的专用权利。
前车之鉴,品牌保护一定要先于产品上市时间最稳妥,但品牌保护可不仅仅是简单的商标注册。它还会涉及到商标的各类“疑难杂症”,比如商标撤三、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宣告、商标防御性注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