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假冒伪劣 依法保护注册商标

阅读:555 2022-03-24 09:59:07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近期,化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某合金铸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投资人刘某及杜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决定试生产未经商标注册人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许可使用的“X山”牌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由唐某某雇佣的工人负责现场生产。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X山”牌热轧带肋钢筋产品312.28吨,经鉴定该批产品共计金额655788元。

本案中,某合金铸件有限公司明知“X山”牌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是其它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生产假冒此商标的热轧带肋钢筋产品312.28吨。化德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某合金铸件有限公司罚金35万元、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钢筋产品312.28吨予以没收。

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本案的成功判决体现了法院严惩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化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护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为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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