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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一批执法为民典型事例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柔性说理执法、主动纾困解难,展示执法效果和企业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基层执法乱象整治实效,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第一批执法为民典型事例。
案例一、自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查处林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石沟大饭店”商标案
基本案情:自贡“石沟大饭店”是大安区本土知名盐帮菜品牌,由经营者王某夫妇于2003年创办,历经二十年深耕经营,凭借地道盐帮菜口味、匠心品质和特色“10秒腰花”菜品,积累了深厚的本地市场口碑。2025年,该品牌登陆央视《舌尖上的中国》第四季,走红全国,成为自贡盐帮菜标志性特色名片。因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仅注册“东碳石沟大饭店”商标,未完成全维度品牌知识产权布局,留下品牌维权隐患。
2023年,自贡本地餐饮从业者林某,明知“石沟大饭店”品牌长期深耕本地市场、具备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仍恶意抢注“石沟大饭店”商标,擅自占用他人长期经营积累的商誉。为维护本土特色品牌合法权益,自贡市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依法对该商标恶意抢注违法行为开展核查处置。核查过程中,自贡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执法为民、护企纾困的工作理念,摒弃被动办案模式,主动靠前精准履职,为小微商户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维权帮扶。针对商户知识产权维权能力薄弱、证据不足、流程不熟等痛点难点,安排工作人员开展一对一专项指导,细致解读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厘清商标无效宣告维权流程、申报标准和法律依据。同时,手把手指导经营者梳理二十年经营凭证、门店实景资料、央视媒体报道、品牌长期使用记录等核心素材,完善完整证据链条,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协助其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并全程跟进审理进度,大幅降低企业维权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
2026年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裁定,抢注者与权利人同属本地餐饮行业,明知品牌具备较高市场知名度仍恶意抢注,主观侵权意图明确,易引发公众混淆误认、扰乱市场秩序,依法宣告涉案抢注商标无效。2026年6月5日,自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依法对林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有一定影响力商标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一是深化柔性执法举措,彰显护企惠民温度。本案打破传统监管办案模式,将普法教育、精准帮扶融入执法全过程,主动指导小微商户补齐知识产权保护短板,帮助本土老字号品牌厘清维权路径,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维权难、维权贵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通过精准办案、依法追责,打击蹭热度、搭便车的商标恶意抢注违法行为,有效震慑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筑牢本土特色品牌权益屏障,维护经营者合法商誉。三是守护本土特色品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本案聚焦本土特色餐饮品牌保护,精准守护自贡盐帮菜城市特色名片,依法保障小微市场主体长期经营积累的品牌商誉。针对本土老字号、小微特色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维权渠道不畅等普遍痛点,形成了靶向维权、精准护企的实操路径与成熟案例,为属地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小微企业纾困赋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本。
案例二、仪陇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向老年人虚假推销产品案
基本案情:2026年5月25日,仪陇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仪陇县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以健康讲座名义向老年人虚假推销产品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击检查。
经查,该机构以健康科普讲座、免费红蓝光理疗体验为噱头,面向中老年群体开展宣传活动。活动中,当事人通过口头讲解、视频播放等形式,宣称其经营的“诺丽果复合粉”具有降血糖、调理糖尿病、平稳血压等疾病治疗功效。经查实,该产品仅为特殊膳食食品,无任何疾病治疗功效,相关宣传已构成虚假宣传。截至案发,当事人以1800元/份的价格向9名老年消费者售出上述产品,涉案金额共计21600元。
案件查办中,该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与普法宣传教育同步推进,现场向企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以案释法讲明养老虚假宣传侵害老年人权益、危害社会秩序的严重后果。在普法劝导与依法告诫下,涉案企业主动认错改正,积极对接受害老人及家属办理退款。2026年6月15日,该局召开打击养老非法会销退款暨警示教育现场会,公开揭露养老骗局套路、普及防诈维权知识,现场监督涉案企业将21600元涉案款项全额退还9名老年群众。目前,该局已依法对本案正式立案,将综合考虑当事人主动退款、积极配合等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一是快查快办涉老举报,形成执法有力震慑。针对农村乡镇地域偏远、信息闭塞、老年群体集中,涉老非法会销、虚假营销高发频发的监管难点,本案从接报核查到全额退款仅用时21天,以高效的执法效能,有力震慑了辖区涉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乡镇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守护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二是执法普法同步发力,夯实源头治理根基。本次案件推行“办案+普法+防骗”全链条处置,既依法严查涉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当事人主动退赔,又通过现场退款警示教育会拆解养老消费陷阱,快速提升农村老年人防骗意识,从源头压缩涉老违法空间。三是锚定群众核心诉求,护老成效可感可及。将涉案的21600元货款全额退还到每一位老年当事人手中,既完整实现了“查处一案、规范一行、守护一方”的整治目标,更鲜明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打击涉老乱象的坚定决心,生动践行了为民监管、暖心护老的初心使命。
案例三、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城新区分局查处某教育信息咨询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基本案情:2026年1月,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城新区分局接到举报,对绵阳市科创园区某教育信息咨询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9月中旬起,在AI自习室服务及学习机销售活动中突出使用含“小天才”字样的宣传材料,与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在第41类(教育、培训等)上注册的“小天才”核定使用的服务构成类似,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当事人未经许可,在类似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办案机构依法立案查处。
办案机构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先”理念,主动向当事人讲解商标法律法规,分析侵权法律风险及其对消费者、权利人的不良影响,帮助其认清问题本质,指导当事人自行更换宣传物料、规范经营行为,避免简单处罚后问题反弹。同时,主动向“小天才”商标权利方通报案件情况,阐明执法考量与教育帮扶过程。权利方对市场监管部门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注重源头治理的做法表示高度认可,专门致信感谢,并明确不再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积极整改,办案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一是体现执法为民价值追求。从“以罚代管”转向“教育+服务”,帮助中小微主体实现从“违法不知”到“知法守法”的转变。二是坚持柔性说理与规范执法并重。在严格依法办案基础上,推行说理式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增强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接受度。三是主动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指导整改、协调权利方,从源头化解纠纷,既保护知识产权,又助力小微主体生存发展,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四是强化示范效应,推动行业规范。本案不仅纠正了个案违法行为,更在辖区教育培训服务行业中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周边同类经营者主动自查自纠,规范店招及宣传用语,有力促进了教育培训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
案例四、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基本案情:2025年4月,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反映辖区物业公司存在违规收费问题,随即对涉事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该小区处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物业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及乐至县发展改革部门相关收费文件规定,住宅前期物业包干收费标准已统一涵盖公共设施运维、绿化管护、公共照明等全部物业服务成本,且当事人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亦明确约定上述服务项目不得另行单独收费。2019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当事人在已按政府指导价足额收取业主物业费的基础上,向小区业主重复收取公用设施用电费、绿化设施设备费,累计违规收费金额378257.28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为妥善化解民生纠纷、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办案机构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机构坚持包容审慎、执法为民原则,通过实地核查、调取台账、走访业主、核对明细等方式固定完整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晰、定性准确。同时推行“执法+普法+调解+整改”一体化处置模式,针对企业政策认知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合规意识薄弱等问题开展一对一普法释法,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搭建企业与业主沟通平台,居中协调退款事宜,改变前期以增添小区设施抵扣退款的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全部以现金方式退款378257.28元,最大程度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企业经营实际,给予整改缓冲期,并上门指导企业完善收费公示、财务台账、内控管理制度,从源头杜绝同类问题复发。鉴于当事人全程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全面整改且无违法前科,办案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95000元的从轻处罚。
典型意义:一是聚焦民生痛点,做实服务型监管。案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乱收费问题,摒弃“一罚了之”“一收了之”的简单执法,积极协调督促企业全额退还多收价款给业主,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让利于民,增强群众参与行政管理的获得感。二是坚持惩教并举,提升行业守法意识。以说理式执法替代简单处罚,在纠正价格违法行为的同时,帮助企业建立规范收费管理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合规经营指导,推动经营者树立合规经营意识,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联动化解基层矛盾,助力社区治理。通过居中调解妥善处置群体性物业纠纷,降低信访隐患,修复业主与物业企业信任关系,激活基层自治力量,构建和谐社区治理格局。四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本案为典型开展辖区物业行业警示教育,督促行业全面自查自纠,有效遏制重复收费、变相涨价乱象,为全市民生服务领域价格监管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