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6月11日,酉阳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新宇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谷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公诉机关就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系统出示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自愿退缴违法所得20余万元。
经合议庭评议,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相应刑罚,并对扣押在案的40余万件侵权商品及400余万余件假冒商标标识依法予以没收并销毁。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依法严惩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处置全部侵权物品,切实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酉阳法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为酉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标题:《酉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