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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山区人民政府消息,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商标侵权典型案例,覆盖了燃气器具、工业耗材、新兴娱乐业态及网络跨境侵权等多个领域,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守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执法成效。
案例一:查处某商户销售未经CCC认证且侵权燃气灶案
2025年9月,监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个体工商户销售无CCC认证标志、做工粗糙的假冒知名品牌燃气灶。当事人以380元购进,标价450元,尚未售出。鉴于其涉案货值小、未实际销售且配合调查,监管部门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500元。本案体现了“一案双查”原则,对办理基层小额、复合型侵权案件具有参考价值。
案例二:查处某公司侵犯“F”牌商标权案
2025年5月,根据举报线索,监管部门查获某当事人销售银含量严重不符的假冒“F”牌银焊条。当事人从非正规渠道购入1条侵权焊条并以2750元销售,无法提供合法凭证。因其配合调查、涉案量小,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侵权,并处以罚款3000元。此案有效打击了工业耗材领域的隐蔽侵权行为,明确了销售环节的查验义务。
案例三:查处某公司销售侵权IP玩偶案
2025年3月,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监管部门对某公司在商场内经营的娃娃机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其通过线上平台购进的21个卡通玩偶均为侵权商品,进货总价76.5元。因经营模式特殊,实际销售额无法计算,故按进货价认定违法经营额。最终,监管部门没收库存的17个侵权玩偶,并处罚款300元。本案明确了以娃娃机等新型经营方式提供侵权商品同样构成商标侵权。
案例四:查处某网站侵犯“C”商标权案
2024年10月,监管部门接到举报,查实某公司在其官方中英文网站上使用与境外权利人“C”商标近似的标识宣传包装机,且未获授权。尽管此前权利人两次发函,当事人仍未彻底停止侵权,侵权行为持续超两年,网页曝光量达数百次。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侵权,并处罚款10万元。此案通过跨境电子取证,明确了网络宣传中使用近似商标构成侵权,对办理网络跨境、重复侵权案件具有示范意义。
原文:金山区公布商标侵权典型案例(下)(来源:金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