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屏障(知识产权报)

阅读:13 2026-03-11 13:48:50

“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被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这是继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6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相关要求之后,该议题再度成为顶层政策关注的焦点。

在业界专家看来,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正加速从传统领域向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延伸拓展。面对全球科技竞争格局的深刻变革,筑牢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已然成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支撑。

创新成果呈井喷之势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新兴领域发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创新和保护成果呈井喷之势。

在专利储备量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532万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达43.1%,达到229.2万件,其中七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拥有全球60%的人工智能专利,机器人相关专利数量占全球比重约2/3,绿色低碳技术的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公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在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各级法院积极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在激励保障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至2025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50万余件,较上一个五年增长64.44%。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6745件,占比从2019年的17.6%增长到2025年的32.4%,并通过司法调解等手段,圆满化解一大批案件,助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系统完善相关制度

然而,新兴领域具有技术迭代迅猛、融合度高、形态复杂多变等特点,这对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成了挑战。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阮开欣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最根本的挑战在于传统知识产权体系难以适配数智时代下的技术创新和迭代。在客体保护方面,诸多新型成果难以被纳入传统保护体系,权利客体的定性争议突出。例如,生成式AI(人工智能)内容是否具备可版权性或可专利性,在学术界与司法实践中均存在较大分歧。同时,知识产权的权属划分尚未形成统一共识,权利主体认定面临困难。新兴领域创新常呈现多主体协同特征,如AI成果涉及数据提供方、模型训练方、平台方及提示词用户等多方参与,其权利义务划分缺乏明确法律规则,易导致权属纠纷。

在侵权判定与责任认定方面,阮开欣表示,涉及AI的知识产权问题尤为复杂。使用海量版权数据进行文本与数据挖掘训练AI,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仍存争议。AI生成内容可能携带训练作品的记忆或痕迹,呈现其元素、特征或风格,而这种“隐蔽性相似”难以量化比对,使得传统“抽象-过滤-比对”的侵权判定方法面临挑战。

“此外,在元宇宙发展背景下,NFT(非同质化通证)交易的商标侵权认定问题将愈发凸显。依据现行商标法,判断侵权与否需考量商品是否相同或类似,但NFT主要涉及虚拟商品,如何认定其与实体商品之间的类似性,目前仍存在一定法律争议。”阮开欣认为。

在如何应对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挑战上,阮开欣认为,我国可从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系统完善相关制度。在立法方面,建议修订著作权法,明确训练数据的合理使用边界,并设立“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探索制定数据知识产权专门立法,将具有一定智力投入和实用价值的数据集作为新型知识产权客体予以保护;在商标法修订中,可考虑增加对虚拟商品与服务的分类指引及侵权认定特别规则,并明确虚拟商品与实体商品类似性的判断要素。

在司法方面,司法机关可持续围绕AI版权、专利侵权、NFT商标侵权等新型知识产权问题发布指导性案例与司法解释。例如,应尽量明确AI生成内容可版权性的判定方法;在平台责任认定中,细化“必要措施”与“注意义务”的具体标准,例如可要求平台建立侵权关键词过滤、模型输出审查等机制。同时,明确虚拟商品商标侵权中“商品类似性”的综合考量因素,如消费群体重合度、商业模式关联性及品牌延伸可能性等。

联动提升保护效能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琦近年来持续深耕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他认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任务,在于推动知识产权从数量优势向质量优势升级,实现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根本性转型,从而有力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与文化产业繁荣等关键领域发展。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可重点从以下三个维度协同推进。

首先,回应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规则挑战。比如在数据领域,数据产权的界定与保护路径各国选择不一,争议持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兼顾数据流通与保护的本土化治理方案,将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此外,在芯片等核心硬件领域,现行规范难以涵盖现代纳米级芯片等新技术架构,立法层面亟须吸纳技术进步,对相关规则进行前瞻性调整与完善。

其次,转变因“内卷”式竞争导致的低质量知识产权布局。当前,知识产权领域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转化”的现象,这不仅稀释了创新的含金量,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对我国产业转型与营商环境造成消极影响。在“十五五”时期,我国新一轮知识产权制度调整,将首先从规范设计入手,着力破解低质量知识产权的产生机制;进而从战略实施与行政执法两端重塑激励导向,构建以“产业化贡献率”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向真正具有高价值的知识产权。

再次,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中的争端与壁垒。在新能源等新兴领域,我国企业虽持有大量专利,但将其转化为国际通用技术标准的能力尚显不足。随着国际贸易对“碳足迹”“绿色认证”要求日趋严格,企业如何利用知识产权证明自身技术的“绿色”属性,并有效化解海外可能出现的“绿色专利壁垒”或技术锁定风险,已成为出海的重大考验。为此,亟须构建国家层面的新兴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平台,利用数字化手段,为出海企业提供全球化的实时风险预警与争端应对支持。(记者 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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