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产法院认定“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

阅读:12 2026-02-07 19:05:31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为驰名商标,“顺丰速孕”车贴因弱化其显著特征、贬损品牌声誉,构成商标侵权。

被告店小二公司在某购物平台销售“顺丰速孕”车贴,该商品复刻“顺丰速运”商标整体结构,保留“SF”字母及“EXPRESS”英文标识,仅将汉字“运”替换为“孕”,视觉高度近似。顺丰公司据此提起诉讼,主张其合法权益受损。

店小二公司辩称“速孕”系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消费者出于趣味购买,不具侵权故意。法院审理查明,“顺丰速运”商标于2010年即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具有极高知名度与识别度;涉案车贴以谐音方式将物流服务与“怀孕”强行关联,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联想,违背公序良俗,损害该商标长期积累的专业、高效、正规市场形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关于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法定情形。

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判决已生效。目前,主流电商平台已无法检索到“顺丰速孕”相关贴纸商品。

此前,多地网友反映在街头车辆上见到此类贴纸;红星新闻2025年报道显示,涉事电商店铺曾以5至20元单价销售该贴纸,部分销量达数百单,商家均明确标注“非顺丰官方出品”。有消费者指出此类谐音恶搞存在低俗倾向,支持企业依法维权。顺丰方面表示,倡导积极向上的车贴文化,对非授权使用品牌标识行为将持续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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