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据赤峰市场监管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旨在引导全社会规范使用商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该通知重点聚焦七类商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并部署六项具体工作措施,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利益。
此次《通知》明确重点治理的七类行为包括:
一、使用带有欺骗性等禁用的未注册商标。重点规范使用含“专供”“特供”“极品”“国”“富硒”“有机”“零添加”“100%”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以及使用含地名、年份或“手工”“手打”等内容且与实际不符的未注册商标,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产地、工艺等产生误认的行为。
二、欺骗性使用注册商标。重点规范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语等搭配使用导致公众误认的行为,以及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事项导致误认或为攀附他人商标而自行改变的行为。
三、冒充注册商标使用。重点规范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注册标记或标明注册商标,特别是在带有欺骗性的未注册商标上冒充注册的行为。
四、应当使用而未使用注册商标。重点关注烟草领域,特别是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的违法行为。
五、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重点规范将有认定记录的“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的行为。
六、违规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重点规范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品不符合使用管理规则品质要求的行为,注册人及使用人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七、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重点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恶意“撤三”等损害商标权人利益的行为。
为确保治理成效,《通知》提出了六项具体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及举报受理机制;开展重点摸排,加强对食品药品、儿童玩具等领域的日常监管和舆情监测;及时处置线索,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线索;加强合规引导,通过宣传教育促使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综合治理,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和信用惩戒;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总结。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作,切实构建合法合规使用商标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