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指引 明确产业集群品牌商标注册规范

阅读:129 2026-01-14 09:17:41

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关于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申请注册商标的指引》,旨在指导各地有效运用商标制度,特别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助力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引导各地理性推动品牌商标化。

 

该指引明确了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除外)更适合通过注册集体商标获得法律保护,并详细列举了具备显著特征的商标表现形式以及不予注册的常见情形,供申请人参考。

 

一、制定目的

 

为引导申请人合理申请注册商标,避免因缺乏显著特征等问题被驳回而重复申请,降低申请人成本,本指引结合具体案例,解读了商标显著性的认定标准。

 

二、适用范围

 

指引明确,对于各地打造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除外),集体商标是更适合的法律保护路径。集体商标便于注册人加强对使用人的检验监督,实现品牌效益最大化。本指引所列注册商标均为集体商标。

 

三、常见具备显著特征的商标表现形式

 

(一)申请商标由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或者上述要素组合构成。例如,“河套”集体商标由具备显著特征的文字要素组成;“莆田鞋图形”集体商标由具备显著特征的图形要素组成;“瑞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及图形”集体商标由申请人全称和具备显著特征的图形要素组成。

 

(二)申请商标由无其他含义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其他具备显著特征文字要素组成,且同时满足申请人经相关政府授权、商标经长期使用已取得显著性、在相关行业或消费群体中具有较高知名度、指定商品或服务属国家政策明确支持的产业等条件。例如,“丽水山耕”集体商标。

 

(三)申请商标由无其他含义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名称、具备显著特征图形要素和申请人全称组成,除满足上述(二)所列条件外,还需满足指定商品或服务与商标所含通用名称一致或密切相关、其声誉与商标所含地名有密切关联且不会被误认为地理标志等条件。例如,“嵊州领带”集体商标。

 

四、不予注册的常见情形

 

(一)申请商标缺乏显著性。例如,仅由无其他含义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和商品或服务通用名称等要素组成的“凉山烧烤”集体商标申请;或如“株洲服饰及图形”集体商标,其图形部分虽有一定显著特征,但文字部分为主要呼叫部分,整体地名含义较强,缺乏显著特征。

 

(二)申请商标易造成公众误认。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1. 商标包含地名,但申请人住所、经营地不在该地名范围内,易使公众对商品生产地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例如,青海玛沁县的协会申请含“兴城”(辽宁县级市)地名的商标。

 

2. 商标包含的文字或图形,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特点等产生误认。例如,含有“放心农产品”字样的商标用在新鲜水果等商品上。

 

3. 商标包含地名、商品或服务通用名称,其品牌声誉与地名密切关联,但商品或服务的品质由当地自然和人文因素决定,易使公众误认为地理标志。例如,“江汉大米”作为普通集体商标申请易产生误认,因其更符合地理标志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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