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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太感谢您了!要是真按最初主张的7万元赔偿,我们小店后续经营和家庭开支都会受极大影响。”近日,两当县法院依托线上跨域调解平台,高效化解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办理中,法院既严格依法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又精准考量个体工商户经营实际,全力守护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最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民生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暖心司法力量。

本案原告某酒店管理公司,是某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该公司在酒店服务行业深耕多年,凭借稳定优质的服务,积累了较高市场知名度与消费者认可度,其商标权益受法律保护。被告谈某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在某县经营着一家小型宾馆,开业仅三年,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入住率始终不高,每月盈利仅能勉强覆盖房租、人工及家庭基本开支。因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意识,谈某在未获得原告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与某商标相同或近似字样及标识用于宾馆字号、店招及门头,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谈某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7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细致梳理案情,发现原、被告均不在法院所在地。若采用传统线下庭审模式,双方需往返奔波,不仅会增加交通、时间等诉讼成本,还可能延误纠纷化解时机,不利于双方权益尽快保障。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决定以线上调解方式推进案件处理,通过电话沟通、视频连线等渠道,与双方实时对接,实现“足不出户解纠纷”,大幅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沟通期间,谈某向法官坦诚说明自身困境:“这家宾馆是全家主要收入来源,家里有老人要赡养、孩子要上学,要是承担高额赔偿,宾馆大概率难以继续经营,家庭基本生活也会陷入困境。”了解到这一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明确知识产权需严格保护,但个体工商户的合理生存权益同样不容忽视。一方面,法官向谈某耐心释法明理:“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已构成侵权,你需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但法院也会综合考量经营规模、盈利状况、侵权持续时间及情节轻重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终金额,不会‘一刀切’”;另一方面,法官也主动与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沟通协调:“谈某经营的小店规模小、盈利微薄,若强制执行最初主张的7万元赔偿,可能导致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也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中‘包容审慎对待中小市场主体’的导向,你们维权的核心是制止侵权、维护品牌权益,希望能换位思考,给予对方一定谅解空间。”
经法官的真诚沟通、专业释法与换位思考,原告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提起诉讼,核心目的是制止侵权行为、维护品牌形象,并非要为难中小商户,只要谈某能及时停止侵权、承担合理范围内的赔偿,我们愿意作出让步,共同化解纠纷”。谈某也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郑重承诺:“我会立即拆除相关标识,并变更宾馆字号,后续一定主动学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守法规范经营,绝不再犯类似错误。”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谈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于约定期限内完成宾馆字号及店招变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5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此次商标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生动缩影,更彰显了知识产权审判中“严保护”与“暖司法”的有机统一。线上跨域调解模式,既高效化解了矛盾,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精准平衡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发展需求,避免了“一判了之”可能引发的民生问题与市场主体经营风险。两当法院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创新纠纷化解方式,既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又充分考量中小市场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精准平衡权利保护、民生保障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关系,以更有温度、更有效率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