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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滁州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及南谯区法院开展联合行动,针对滁州市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集中调处。当天,滁州市南谯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孝昆,副院长岳克敏,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忠敏等10余名办案人员,带着一摞摞知识产权案件卷宗,乘车前往滁州市市场监管局集中调处一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当天,滁州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及南谯区法院联合召开“府院联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现场集中调处会,并现场释法明理,详细讲解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当事人明确法律责任,增强法律意识。随后,联合调解人员采取“集中普法+分批调解”的模式,通过释法说理、以案释法的方式向涉诉经营者进行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答疑解惑。
“当时觉得作品特别符合我们学校教育的主题,想着转载过来能服务同学,也不是商业用途。”某学校坦言。该案件源于某学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微信公众号使用著作权人发布在网络上的相关美术作品,因此被诉上法庭。“我们以为没有用于盈利,并且已经注明了‘版权归原作者’,就已经是合规操作了,完全没想到会构成侵权。”
在接到起诉状后,学校公众号迅速删除了文章,但为时已晚。调解人员指出,“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校园公众号虽然是服务师生,但一旦面向公众传播,就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先授权后使用’是基本原则,不能以‘不知者无罪’或‘无盈利’为由开脱。”最终,学校认识到自己侵权的事实,删除图片并支付赔偿款。当天,共化解校园等单位侵犯著作权类知识产权案件15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娱乐城里播放一些背景音乐和视频片段是行业的惯例,怎么突然就成侵权了?”某娱乐城相关负责人表示。10余家娱乐城及娱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播放某传媒公司发布的视频作品,因此,某传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现场,调解人员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释法说理,“惯例不等于合法!你们享受客流增加的好处,却不想为内容付费,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随着调解人员的详细讲解,被告也认识到自己侵权的事实,纷纷表示愿意承担侵权责任。经过与被告协商后,7名被告现场付清案款。
据统计,本次集中调解行动,成功调解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20余件,通过联合集中调解、以调止争,不仅整合社会优质解纷资源,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也不断完善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保护了创新成果。(吴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