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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记者 许小程 通讯员 钱沛云 洪颍雅
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沁文馨”泉州文化遗产保护合作系列活动以及“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捐赠仪式。泉州市文旅局表示,“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今后将打造为展现泉州独特城市气质的优质IP。
2013年,东南早报刊发了《泉州:半城烟火半城仙》相关报道后,该标语迅速走红。2018年,文旅部门刊印《半城烟火半城仙——寻访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泉州》旅游手册向公众发行。近几年,相关部门多次推出以“半城烟火半城仙”为题目的文章推荐泉州旅游。
2021年,泉州市某广告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注册为商标。去年,一家餐饮公司在抖音平台的“人间烟火小半仙”店铺上传了多张带有“半城烟火半城仙”文字的宣传图片,售卖茶饮、果汁等饮料,广告公司将餐饮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10万元。
今年4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半城烟火半城仙”与泉州的城市特色紧密相关,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具有非独占性和非排他性,应属于群体共有,驳回广告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广告公司表示,将把“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捐赠给政府部门使用。
昨日,泉州市文旅局、泉州市文保中心与广告公司签订捐赠协议,该商标正式无偿转让给政府部门使用。泉州世界遗产公共文化资源保护第一案有了完美结局。
泉州市文旅局交流合作科科长曾世彬介绍,“半城烟火半城仙”这一文化标识是“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城市品牌的补充,有助于多方面、深层次展示城市品牌的内涵。未来,“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的使用将着眼于两个方向。
其一,从商标本身出发,计划将其定位为泉州的城市文旅形象和城市公共文化标识,以此作为宣传泉州形象的重要标签。为此,文旅部门将开展一系列专题推广活动,包括拍摄主题宣传片和系列创意短视频,同时还会对商标标识进行美学上的优化提升,以增强其视觉吸引力。此外,泉州文旅部门还计划创作并排演以“半城烟火半城仙”为主题的文旅推介情景剧,全方位推广这一城市品牌。
其二,该商标纠纷案被视为一个典型案例,希望在应对其他公共文化标识被恶意抢注现象上,能起借鉴作用。不少文化遗产、世界遗产以及非遗项目的标签和名称也曾遭遇类似的恶意抢注。借鉴“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案的处理方式,希望能引导市场主体采取积极的行动。一方面,鼓励企业或个人将抢注的公共文化标识捐赠给官方,恢复这些标识的公共属性;另一方面,如果捐赠不可行,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这些被抢注的城市公共文化标识,确保它们能够真正服务于公众,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