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注册」商标使用上的几大误区

阅读:2692 2019-07-25 16:33:43 作者:一佳一商标

商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用的还是比较广泛的,但是一些企业在对于商标的使用上面存在着一些误会,从而导致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一下商标使用上面的几大误区,在这里成都商标注册网一佳一商标为你推荐《「成都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初审公告需要多久时间?》欢迎查看。

「成都商标注册」商标使用上的几大误区

  01


  先使用后注册


  这是很多企业普遍会犯的错误。


  我国在认定商标权属问题上,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商标申请人。


  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商标使用上的这几大误区,千万别犯!


  02


  法人注册,公司使用


  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


  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免除后患。


  03


  超范围使用


  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04


  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


  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


  这些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然而,商标注册信息改变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05


  商标许可不备案


  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


  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于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商标注册完之后就是简简单单的使用,其实在商标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一定的学问的,我们必须的牢记这几点,能在我们使用商标的时候节省很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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