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制作30万枚品牌奇异果商标,量刑建议提出职业禁止建议

阅读:55 2024-07-09 11:01:18
菜场里有些瓜果蔬菜上会贴着印有生产方品牌的标贴。这些标贴就如同产品的“身份证”,象征生产方对产品质量的保障。但如果这些商标是假的,制售假人员可能就涉嫌犯了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022年10月,某蔬果包装标贴网店店主黎某从网络上下载A公司旗下奇异果品牌商标的图片素材。黎某知道该品牌奇异果市场需求大,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拼接素材等操作自制该品牌商标图片,并联系印刷公司将图片印制成标贴。收到标贴后,黎某根据网店订单需求,发货给卖家。

2023年11月,A公司发现网络上有店铺未经授权出售印有旗下注册商标的标贴,侵犯了公司商标权,遂派人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公安机关在黎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扣押待销售涉案标签5万余枚。

案件移送至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向权利人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并认真听取其意见诉求。经审计,黎某已销售标贴数量共计30余万枚,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定,黎某在明知品牌标识系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未经许可擅自设计并制造该标识35万余枚并对外出售牟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另一方面,黎某的行为不仅是对A公司商标权的侵害,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为有效遏制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职业禁止制度,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刑事追责的同时,于量刑建议中提出职业禁止建议,以降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2024年5月,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禁止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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