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里下河地区大米品牌商标化培育座谈会在溱潼召开

阅读:364 2023-09-28 11:46:02

9月25日下午,医药高新区法院在溱潼人民法庭举办姜堰区里下河地区大米品牌商标化培育座谈会,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部门,溱潼镇党委溱潼镇政府农业主管领导和部门,姜堰区法院民二庭、溱潼法庭,医药高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团队、“姜堰大米”商标权利人(姜堰米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受邀参加了座谈会。

医药高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益群首先向与会同志介绍了一起发生在溱潼和周边里下河地区大米加工企业之间的有关成品包装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基本案情,他指出该案中原、被告使用的包装图案原创性、艺术性不高,设计水平较低;品牌知名度不高,发表途径单一依赖市场销售,宣传推广力度不大;且作为图案核心元素,其标志性文字辨识度不高;“三亩田”“半亩田”“南梗1908”等标识性文字高度重复、混同;未及时申请外观专利授权或申请商标注册,仅满足于低水平的版权保护。管中窥豹,一叶知秋,他表示,这些问题反映出里下河地区大米行业品牌商标化培育不足的问题,有必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对策,也便于下一步采取更为积极的司法政策。

溱潼镇农业口领导、“姜堰大米”集体商标权利单位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大米品牌培育工作的实际情况。他们反映当前以大米产业为代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意识逐步增强,但本地区品牌、商标数量繁多,过于分散。“姜堰大米”品牌不强,对商标价值认识不足。在外部市场竞争中势单力薄,没有形成抱团意识,且品种更新换代未给予足够重视。他们对于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帮助当地改进大米及其他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表示十分欢迎。

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周雯发表了泰州地区大米产业地理标志、商标的专项微调研报告,该报告介绍了全市大米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概况及“河横大米”“姜堰大米”“兴化大米”等典型品牌保护情况,指出集体商标开放性不足,使用效率不高的同时,存在大米企业仿冒他人知名品牌的商标、包装、装潢等问题。该报告提出了育强行业组织、严格质量监管、理顺体制机制等三方面的建议对策。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张莉处长结合司法实例、当地情况和调研报告,对里下河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统一品牌形象、统一宣传推广、统一许可授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追溯机制、统一包装销售等六个建议,得到与会人员深刻的启发和赞同。

姜堰区法院溱潼法庭钱少林庭长、医药高新区检察院二部李超主任也分别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陈益群在作会议小结时表示,里下河大米及其他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任重而道远,对于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合规经营、知识产权强市和乡村振兴等战略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将采取专题调研,提出司法建议,协调职能部门,为改进和增强里下河地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作出努力。

知识产权刑事团队负责人吴宝春和法官助理刘军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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