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罚款20000元

阅读:334 2023-09-19 17:17:43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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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CKXAU56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3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违法事实 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一、没收、销毁标有“ebmpapst”标识(型号:4412/2)的风机产品102个;标有“ebmpapst”标识(型号:6314/17)的风机产品45个;标有“ebmpapst”标识(型号:100-11/12/2)的风机产品2个;印有“ebmpapst”标识的标签260个;二、没收违法所得1375元;三、罚款2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37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15
处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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