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首页 life四处看看 商标侵权!男子喝红牛味道不对发现是“累牛”,食品安全谁来把关

阅读:355 2023-03-27 09:55:42

近日,黑龙江伊春一网友想买红牛缓解疲劳,结果喝到嘴里发现味道不对,仔细一看,发现瓶身商标和公司名称都和红牛不太一致,原来买到的是“累牛”。而且该累牛和红牛不仔细观察他们的外观很容易混同。“累牛”有没有侵犯红牛的商标权?如果“累牛”的食品出现安全隐患,谁来对其把关?本期内容,小编将给大家分析此案。#男子喝红牛味道不对发现是累牛#

此图为该网友上传到网上的“累牛。该图片的英文字母为“Tired Bull”
此图为正版的红牛。该图片的英文字母为“Red Bull”

 

“累牛”有没有侵犯红牛的商标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该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006年红牛商标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通过对比上面两张图片,很容易导致消费者因混淆而购买“累牛”。这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红牛公司的商标权造成了侵害。由此可知该公司生产的“累牛”构成了对红牛公司的商标侵权。

 

 

但是这其中多多少少会出现很多负责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复审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因素。为了可以更好防止这些侵权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如果“累牛”的食品出现安全隐患,谁来对其把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法如下: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从源头开始形成全流程可溯源的全方面监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以精确定位;

 

 

2、对违反食品安全的经营者从严从快打击,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从内心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3、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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