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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很多工作内容都是回答客户关于商标是否侵权的咨询。”知孚知识产权顾问王东亮打趣道,“商标越来越难注册,商标侵权问题越来越严重,且复杂,且繁多。”
那么到底在企业经营中,哪些情况会导致侵犯到他人的商标权利呢,小编今日给大家做一个总结。
1.未经合法授权,在同一种或商品上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是商标侵权中最常见的情况。比如“耐克”已经获准注册,企业在未经耐克授权的前提下,在服装鞋帽等产品上使用了“耐克”标识,就侵犯到了“耐克”的商标专用权。
2.未经合法授权,在同一种商品上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比如,“福临门”是食用油上的注册商标,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在自营的食用油等方面使用了“福气临门”商标标识,这就是构成在同一种商品上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也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表现。
3.未经合法授权,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比如“农夫山泉”是使用在饮用水等方面的商标,某企业在其生产的果汁饮料等商品上使用“农夫山泉”,这也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方式之一。
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比如,未经“安踏”商标权利人的授权,私自售卖“安踏”商标相关的服装鞋帽,但属于权利用尽的除外。
5.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比如,伪造、制造、销售“中华”香烟商标标识。
6.未经合法授权,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比如将“旺仔牛奶”的商标换成“旺子牛奶”后再销售)。
7.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比如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
8.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突出使用。比如,将“花花牛”作为企业字号进行突出使用。
9.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比如使用“蓝之梦”、“河洋”商标。
10.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比如:“haochi”是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乙公司的电子商务网站(即类似淘宝的网站)域名为“www.haochi.com”。
11. 将他人的注册商标或非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搜索引擎或第三方平台(如:58同城)的关键字,在搜索结果上展示给相关公众,误导公众。比如,某搬家网站买了“蚂蚁搬家”的列表词,搜索后,结果展示不是蚂蚁搬家,或搜索结果是蚂蚁搬家,但点进去该链接不是“蚂蚁搬家”的官方链接。
12. 未经合法授权,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商标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法律上也得到了更大力度的保障,侵犯他人的商标可能会给自己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最终导致几年的辛苦经营付之东流,得不偿失。因此,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尽可能的不要侵犯到他人的商标,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