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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商标申请必须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但并不是每个人申请商标都是有效的。申请商标必须符合相关申请条件,但也会有一定的商标无效和撤销。为了让大家更好了解商标注册情况,让我们了解一下商标无效和撤销的情况有哪些?希望以下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1.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变更商标注册.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登记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国家商标局撤销商标注册。
2.商标注册成为批准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注册。
3.商标专用权的起止难以统一。在争议程序中被撤销的商标,撤销决定一旦生效,其专用权自始至终视为无效,对注册时为通用名称的商标无不当影响。但是,对于注册后退化为通用名称的商标,其注册行为是合法的。但是,由于注册后使用不当或者没有积极维护商标权,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将面临同样的法律后果,这是不合理的。
上述问题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因为修订前的《商标法》没有商标权“无效”“撤销”区分。具体来说,商标无效是指商标本身没有注册的合法性,从一开始就不应受法律保护;商标撤销是商标权产生后使用不当的原因,失去了持续保护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