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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遭遇商标侵权应当主动出击
“山寨产品是侵权商标权的,也就是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而且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假冒商标犯罪。”
谢湘辉指出,山寨产品与正品在功能和用途上往往属于相同商品,有的还用了正品的商标,如果和正品一模一样,则可以认定这种仿冒行为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犯罪,如果山寨产品上的商标和正品商标有所不同,仅仅是相似,那么通常构成商标侵权。
他还提醒,不要认为山寨他人产品仅仅是民事侵权,只会处罚或者赔偿。严重的商标权的侵犯行为本身构成刑事犯罪,我国刑法通过一系列罪名的设定有力保障商标权人的利益,比如侵犯商标权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罪名。
谢湘辉表示,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商标权一经取得就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赋予商标权独占性,这种独占性使得商标权可以作为企业形象。商标的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商标价值也会提升。企业该如何有效合理地进行商标维权?谢湘辉分享了一个代理案件:苹果iPad进入中国内地销售时,当时iPad注册商标属于深圳唯冠公司,深圳唯冠公司通过工商投诉、法院诉讼和海关查扣等方式进行维权,致使苹果公司不得不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受让iPad商标。“深圳唯冠的有效商标维权行为,一则保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二则实现了iPad商标的价值最大化,有力地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开拓了涉外商标权权属纠纷解决的新路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助力海外商标维权鼓励企业“走出去”
随着国内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企业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情况明显增多。
谢湘辉认为,企业遭遇境外商标抢注之后往往已经处于相对被动的境地了,最好的方法是防患于未然,尽早将使用的商标在使用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注册。针对企业遭遇境外商标已经抢注的情况,一种方法是出资购买抢注商标,出资购买的好处在于可以快速解决问题,避免长时间的诉争以及诉争本身导致的不便和损失;另一种方法是根据被抢注商标所处的不同阶段坚决维权。
尹忠补充道,在助力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方面,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构建起风险防控、案件监测、应对指导、意识提升、资源汇聚“五位一体”海外维权工作体系,指导多家企业应对海外纠纷取得胜诉。同时开展境外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先后印发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对符合条件的境外商标申请项目给予资助,支持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积极运用商标参与国际竞争,鼓励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