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标注册】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的区别是什么?

阅读:1712 2019-11-12 16:33:43 作者:一佳一商标

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都是属于商标注册不通过的现象,不过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么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讨论一下,在这里四川商标注册网一佳一商标为你推荐《【四川商标注册】商标组合申请有哪些弊端?》欢迎查看。

【四川商标注册】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的区别:


1、商标驳回


商标被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在经过商标局审查后,被发现有违反《商标法》的地方而不予注册的情况。申请人如果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2、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你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造成的。


3、二者区别


原因不同:商标被驳回是因为你注册的商标存在近似侵权行为,商标局才驳回你的申请。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因为你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不予受理的。


是否退费: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不予受理是退还申请费的。


4、补救措施


商标被驳回:分析被驳回的原因,是因为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还是商标缺乏显著性。可以做商标驳回复审,也可以修改商标设计方案重新申报。


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都是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常见现象,很多时候都是因为自己注册不规范的原因,不过经过上面的内容我们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今后再进行注册商标的时候就能很好的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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